法規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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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修正發布「合格汽電共生系統查驗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一、檢附修正「合格汽電共生系統查驗原則」、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。 二、本案經檢討後,無須辦理英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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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公告修正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數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
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數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,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以經能字第11358000500號公告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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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修正發布「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」第13條、第22條
謹轉寄經濟部於113年1月11日以經能字第11358000440號令修正發布「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」第13條、第22條(內容詳如附),請酌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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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公告修正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
經濟部於111年8月24日以能電字第11103009880號公告修正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,溯自111年7月1日起適用(內容詳如附) 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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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公告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
經濟部於111年8月10日以經能字第11104603361號公告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,溯自111年7月3日起適用(內容詳如附) 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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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期間,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」規定之申報審查、核定、現場查核及通知等相關業務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期間,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」規定之申報審查、核定、現場查核及通知等相關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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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修正發布「合格汽電共生系統查驗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一、檢附修正「合格汽電共生系統查驗原則」、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。 二、本案經檢討後,無須辦理英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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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公告修正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數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
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數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,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以經能字第11358000500號公告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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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修正發布「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」第13條、第22條
謹轉寄經濟部於113年1月11日以經能字第11358000440號令修正發布「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」第13條、第22條(內容詳如附),請酌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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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公告修正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
經濟部於111年8月24日以能電字第11103009880號公告修正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,溯自111年7月1日起適用(內容詳如附) 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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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公告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
經濟部於111年8月10日以經能字第11104603361號公告「公用售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費率計算公式—時間電價連動定價型」,溯自111年7月3日起適用(內容詳如附) 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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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期間,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」規定之申報審查、核定、現場查核及通知等相關業務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期間,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」規定之申報審查、核定、現場查核及通知等相關業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