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法規與服務 法規公告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法規公告 環境部公告修正「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」 發佈日期 / 2025/1/9 資料來源 / 本站 瀏覽人數 / 69 「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」業經環境部於114年1月2日以環部空字第1131086326號公告修正。(詳細內容如附件) 附件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下載檔案 公告修正「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」(1140102).pdf 143 KB 2025/1/20 下午 04:38:40 PDF 回上一頁